每次帮扶都带来一次人生转机
吉林:依托多元赋能模式做实做细司法救助工作

今年7月,吉林省通化市检察院干警接待司法救助申请人,指导其填报司法救助申请材料。
“2023年至今,吉林省检察机关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274件,救助1446人,其中未成年人、困难妇女、退役军人、残疾人等因案致困特定群体644人,占司法救助案件总量近一半。今年4月,我们自主研发的困境儿童司法救助法律监督模型在全省推广应用,截至目前已筛查案件1300余件,经调查核实,梳理出110件符合司法救助条件案件并依法开展救助。”近日,吉林省检察院控申检察部主任刘勇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道。
据了解,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救助专项工作部署要求,持续提升司法救助工作质效,吉林省检察机关不断凝聚多方合力,主动融入社会救助大局,聚焦因案致困、因案致难等特定群体,持续加大救助力度,丰富创新救助举措,以精准化、多元化、常态化司法救助工作,传递检察温情。
大数据赋能,主动筛查解锁救助新路径
今年5月的一天下午,刚刚成年的张某看着不停啼哭的妹妹一筹莫展,一阵敲门声缓缓传来。上门走访的是白城市洮北区检察院检察官李雷、苏峰。二人一边安抚泪流不止的小女孩,一边向张某说明来意:“我们是检察院的工作人员,在办案过程中了解到你们兄妹的遭遇,你们的情况可能符合司法救助条件。”
得知检察官的来意后,张某敞开心扉,讲述了家中的不幸变故:母亲不幸遇害,父亲正在服刑,兄妹二人自此陷入生活困境。这次检察官能够及时上门帮扶,得益于吉林省检察院积极推动大安市检察院研发的困境儿童司法救助法律监督模型在全省落地应用。
“今年2月,为贯彻落实最高检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大困境儿童司法救助工作力度,在上级院指导下,大安市检察院自主研发了困境儿童司法救助法律监督模型,依托‘特征画像+多维比对+筛查核实’运行模式,主动摸排各类潜在救助对象。”白城市检察院控申检察部主任牛丽介绍。该模型在全省推广后,进一步织密了困境儿童司法保护网络,为精准帮扶困境儿童、汇聚多方帮扶力量提供了有力支撑。
检察官实地走访核实相关情况后,第一时间为张某和妹妹申领并拨付了司法救助金。同时,依托该院建立的“一次救助、长期关怀”长效帮扶机制,协调妇联为孩子开展专业心理疏导,并将相关情况通报属地街道办,安排工作人员定期上门探访,多方协同发力,守护孩子健康成长。
“一站式”集成,多元联动打造矛盾化解链
“检察官,我老伴因伤致残,儿子长期没有稳定工作。我不慎遭遇境外电信网络诈骗,被骗走了5万余元,家里实在难以维持生计……”2025年8月,通化市二道江区检察院控申检察部门收到群众刘某的来信,字里行间满是遭遇诈骗后的无助与痛苦。
2024年,刘某先后两次遭遇电信网络诈骗,共向犯罪嫌疑人转账5.5万元。检察机关初步审查发现,该案涉及刑事追诉、民事追偿、涉案资金返还等多个环节。为及时化解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该院依托综治中心“一站式”矛盾纠纷化解平台,启动多元化解机制,整合公安、法院、法律援助中心等多方力量协同处置,第一时间将案情上报通化市检察院,确立“多元化解先行、司法救助兜底”的工作思路。
在检警协同发力下,2025年10月,犯罪嫌疑人返还了首笔5000元涉案资金。因部分犯罪嫌疑人尚未到案,剩余涉案款项暂时无法追回。检察机关随即协调法律援助律师,协助刘某固定证据、提起民事诉讼,全力追讨剩余经济损失。办案期间,检察官进一步调查后得知,刘某被骗钱款多为借款,一家人早已为偿还债务耗尽积蓄;其丈夫又在维权途中遭遇车祸,身受多处重伤,本就艰难的家庭更是深陷困境。
“《人民检察院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第七条第四项规定,刑事案件被害人受到犯罪侵害,致使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因案件无法侦破、已过追诉时效、加害人死亡或者没有赔偿能力,造成生活困难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予以救助。刘某因案致困,其情形符合司法救助条件。”通化市检察院控申检察部主任郑伟表示。今年7月,通化市二道江区检察院经调查核实后,依法向刘某发放司法救助金。为持续巩固帮扶成效,该院还联动相关部门,量身制定“经济救助+社会帮扶+就业支持”综合帮扶方案,推动临时性应急救助向常态化长效帮扶转变。
近年来,吉林省检察机关主动融入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实现全省64个县级综治中心检察力量入驻全覆盖,607个乡镇(街道)综治中心同步入驻。省检察院出台《吉林省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规范化建设实施细则(试行)》,明确健全多元救助帮扶机制,加强与教育、民政、退役军人事务、妇联、残联等单位协作联动,多元救助帮扶因案致困群众,助力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多部门携手,内外衔接构筑救助同心圆
“今后遇到问题,随时可以向我们求助,不要把难题都憋在心里。”今年2月,珲春林区检察院检察官向未成年人刘晓(化名)送达司法救助金,并耐心开导道。
10年前,刘晓父母离婚,双方约定刘晓由母亲抚养,父亲每月支付抚养费1000元。2016年10月至2025年11月,刘晓父亲支付抚养费9万元,仍拖欠2万元未付。2025年11月,刘晓母亲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向珲春林区检察院申请民事支持起诉。该院审查后依法作出支持起诉决定,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和解。
检察官后续回访时发现,刘晓父亲并未按照调解协议履行抚养费给付义务。刘晓的外公外婆为农村低保对象,外公身患多种慢性病、生活无法自理;刘晓母亲需常年照料老人,无法外出务工,仅靠打零工的微薄收入维系全家人的生活。彼时,刘晓父亲因突发疾病,暂时丧失收入和支付抚养费的能力。正值升学关键阶段的刘晓虽然成绩优良,却长期受家庭困境困扰。
根据相关规定,刘晓属于追索抚养费案件中,因被执行人无履行能力而生活困难的农村困境儿童,是最高检《关于开展加强困境儿童司法救助专项活动的通知》明确的重点救助对象,该院随即依法启动司法救助程序。
为拓宽救助资金渠道、提升帮扶实效,该院协调珲春市慈善总会为刘晓定向拨付专项救助资金,同时联动多方力量开展全方位综合帮扶:珲春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安排专职社工定期为孩子提供心理疏导;教育部门及就读学校全面落实相关费用减免政策;人社、民政、街道等单位精准对接资源,为刘晓母亲匹配适宜的就业岗位。在多部门协同发力下,刘晓母亲实现稳定就业、有了固定收入,刘晓得以安心投入学业,并在今年中考取得优异成绩。
为了将多元救助帮扶举措贯穿司法救助全过程,打通为民解忧“最后一公里”,吉林省检察机关持续拓宽司法救助覆盖范围,常态化搭建跨部门协作机制,并依托“府检联动”平台,推动省级14家单位搭建司法救助“3+1”制度体系,联合出台《关于建立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的实施意见》《关于建立国家司法救助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帮扶衔接机制的意见》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构建规范化、常态化救助帮扶格局。
“司法救助属于辅助性、临时性救助举措,想要从根源上帮助因案致困群众走出生活困境,必须主动对接各类社会救助资源、深化部门衔接,靠前摸排救助线索,联动各方力量精准帮扶困境家庭,以全方位、暖心化关怀传递司法温情,这正是控申检察工作的核心价值所在。”刘勇坦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