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河口市人民检察院以“七讲一创”活动为载体,坚持党建与业务两手抓、两手促,持续推动党建与业务相融合,近日,梅河口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党支部到南湖社区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以普法宣传服务群众,用实际行动擦亮党员名片。
第三党支部王欣慧以“妇女权益”为主题,结合办案经验,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九大亮点解读,从“限制生育不得作为聘用条件”“不得因产假降低女职工工资福利待遇”“女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享有共同记名权”等问题进行详细阐述,与社区工作者和居民群众面对面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并呼吁辖区群众要坚决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宣讲结束后,还向现场群众发放法律知识宣传单,并对群众提供法律咨询。
梅河口市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深化党建业务与党建工作互融互通,持续开展“党建+普法”活动,提高群众法治意识,为法治梅河口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