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8个内设机构,办公室、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综合业务部、政治部。按党章规定设置机关党委。直属机构为司法警察大队。
内设机构领导职数20名,其中正职10名,我院实有正职9人,副职10人。办公室副职谢晶瑶、吕傑夫;第一检察部正职董春伟、副职鞠昕、王欣慧;第二检察部正职陈强,副职徐铭霞;第三检察部正职范崇书,副职刘长明;第四检察部正职刘玉林,副职郭世杰、周益冰;第五检察部正职王梦诗,副职于淼;综合业务部正职李圣松,副职王哲;政治部正职刘丽;机关党委正职吴欣怡;司法警察大队正职刘丽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