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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梅河口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5-01-1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2024年,梅河口市人民检察院在市委和上级院的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从政治上着眼、法治上着力,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服务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围绕中心大局,以高水平履职服务保障新区发展

扛实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重大责任。深化平安梅河建设,始终保持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全年办理审查逮捕、起诉案件906件1276人。坚持对重大恶性犯罪依法从严惩治,3件已超过20年追诉时效的抢劫杀人案经报请最高检核准追诉。重点打击危害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犯罪,办理盗抢骗、黄赌毒案件268件,持续打击涉众型、涉网络犯罪活动,办理相关案件169件,其中缅北电信诈骗案71件。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协同推进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整治。推动落实执纪执法和刑事司法有机衔接,依托办案服务保障反腐败工作大局,办理职务犯罪案件12件12人。

助力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坚持依法惩治与平等保护相结合,起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45件259人。推动构建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机制,制裁不正当竞争行为,办理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9件12人。深入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加大对涉企虚假诉讼和民事执行活动监督力度。常态化开展涉民营企业刑事“挂案”清理,依法保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指导、帮助辖区内企业防范经营风险,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行政部门对全市284户网络直播营销企业排查整治。

促进提升社会治理效能。主动融入基层治理格局,深化由“个案办理”到“类案监督”的检察实践。针对日租房(网约房)监管职责不清问题主动开展专题调研,报请市委政法委推动全市开展专项治理。牵头与相关部门制定工作机制,加强安全生产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定期开展特种作业安全专项监督检查,切实筑牢安全生产检察防线。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不断加强轻罪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联合街道社区、公安机关共同监督不起诉犯罪嫌疑人参加社会公益服务。

深化生态环境检察保护。成立生态环境资源检察指挥中心,办理盗伐林木罪等破坏环境资源案件5件。巩固深化“田长、林长+检察长”等生态保护协作机制,积极推动全市打击毁林专项行动,与其他相关部门形成合力,侵占林地违法犯罪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健全“水行政执法+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督促相关部门开展地笼网、粘鸟网等清理整治工作,构筑生物多样性检察保护屏障。

二、践行司法为民,以高政治站位增进民生福祉

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积极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努力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起诉涉食品药品安全犯罪22件170人。为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发出支持起诉意见书35份,依法采取非羁押性强制措施,确保122名农民工的214万元工资款及时支付到位。以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堵塞农民工“两个账户”监管漏洞,推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落实落地。持续开展校园、养老机构、寄递行业安全及医保基金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不断健全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做到应救尽救。

推进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坚持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严格落实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案件,派员下沉综治中心、基层组织参与矛盾化解。打造“听梅检,证梅心”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检察听证品牌,编写检察听证履职手册,开展简易听证、上门听证70件次,工作做法被最高检采纳推广。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作用,以法治温度、检察之为化解社会矛盾,成功促成一起因家庭矛盾引发的故意伤害案件当事人达成和解,化解家人之间二十余年积怨,相关做法被国家级媒体《法治日报》刊发,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强化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坚持“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理念,对主观恶性深、犯罪后果严重的未成年人依法提起公诉29人,对情节较轻、社会危害性较小的未成年人依法不起诉24人,经系统帮教后全部顺利回归社会。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依法批准逮捕36人、提起公诉 39 人。聚焦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点难点问题,建立“检教共建”深度协作十项机制,协助学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学生保护、犯罪预防等工作。开通“梅河阳光护‘未’”微信小程序,通过数字化手段构建未成年人保护和法律监督新平台。

三、深耕主责主业,以高质效办案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

提升刑事检察监督质效。认真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积极构建以证据为中心的刑事指控体系,认罪认罚适用率为95.32%。推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实质化、规范化运行,共建轻微刑事案件“一站式”快速办理机制,实现部分轻微犯罪案件三十日内完成侦查起诉审判全部诉讼程序。不断强化监督体系建设,提升刑事侦查、审判、执行监督质效,深入开展看守所和社区矫正巡回检察监督专项活动,确保法律得到准确有效执行。

强化民事检察监督力度。聚焦民间借贷、劳动争议、金融借款等领域,推动落实虚假诉讼监督专项活动。推进智慧民事检察,强化数字赋能,充分运用大数据模型深挖民间借贷纠纷、被执行人违规注销工商登记等线索,拓宽案件来源渠道。针对民事生效裁判结果监督、民事审判违法和执行活动监督制发检察建议75件。

做深做实行政检察监督。持续助力完善“府院联动”工作机制,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开展强制隔离戒毒、法定代表人从业禁止专项监督,共办理各类行政检察监督案件55件。健全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双向衔接机制,发出行刑反向衔接检察意见书69份,避免“不诉不罚”,提示行政部门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杜绝“小过重罚”等执法乱象,确保“过罚相当”。

精准规范推动公益诉讼检察。办理法定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5件。加强诉前检察监督与提起诉讼有机衔接,督促行政机关整治城市建设扬尘污染、固体废物、建筑垃圾。开展歌舞娱乐场所、汽车租赁领域违规经营专项法律监督,推动行业健康发展。聚焦红色资源,以检察履职服务保护我市红色文化资源,服务发展大局。

2025年,我们的总体工作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紧扣市委决策部署,牢固树立“思变思进思发展”理念,做到“三个善于”,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加快推进梅河新区和高质量发展先行示范区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一是聚焦政治建设,强化党的绝对领导。依托“第一议题”“三会一课”制度,切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引导全体检察人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创建“四强”党支部,丰富创新主题党日活动,推动党建与检察业务深度融合。

二是聚焦履职担当,护航新区发展大局。突出打击严重暴力犯罪、经济犯罪,纵深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推进第一至第十一号检察建议落实,推动各类风险隐患源头治理。做实各项护企措施,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

三是聚焦提质增效,推动检察工作现代化。一体抓实检察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全面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推动完善轻罪治理体系,不断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等工作机制,依托“府院联动”促推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更加有力有效。

四是聚焦司法为民,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切实办好司法救助、支持起诉、检察听证、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等为民实事,助力解决就业、养老、社保、医疗卫生等领域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常态化抓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

五是聚焦从严治检,锻造过硬检察队伍。鲜明树立选人用人正确导向,深化人才强检战略,加强政治与业务融合培训。 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检主体责任,完善检察机关一体推进“三不腐”机制,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驰而不息纠治“四风”,努力建设忠诚可靠的高素质检察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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