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河口市人民检察院坚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检察官作为社会公共利益的代表”指示精神,全力打造“公益梅检”品牌,深入开展了“水源地保护”“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林地清收”“人防工程异地建设费追缴”“英烈权益保护”等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工作,努力为推进我市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高质量发展先行示范区建设作出贡献。
一、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至今,我院共受理公益诉讼类案件110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09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4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件。
(一)着力开展食药领域监督,维护舌尖上的安全。聚焦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食品药品安全,积极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专项监督工作。一是高度重视食品安全。与市疾控中心、市监督检验部门对各大农贸市场、超市开展多次联动稽查,对水产、生鲜、奶粉类等食品进行抽样检查,委托第三方进行专业化检测检疫,努力使食品安全隐患消灭在源头。先后开展了对早市油条铝超标、熟食制品中亚硝酸盐等添加剂的专项监督。二是强化对校园周边食品卫生监管。针对校园周边50米内小超市、小商店存在售卖烟草的行为,会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教育部门开展专项调查,规范商户的经营行为,对发现问题的商家限期整改。三是整治网络餐饮外卖平台乱象。针对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网络餐饮无证经营、虚假登记、超范围经营、第三方平台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信息不完整不规范等食品安全隐患问题,向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检察建议,开展为期两个月的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共计整顿“美团”“饿了么”平台外卖商户2123家,经整改后有效营业门店975家,整改实效显著。
(二)助力污染防治攻坚战,守护碧水蓝天净土。切实履行“公共利益代表”的职责使命,构筑生态环境资源公益保护检察屏障。一是加大线索排查力度。全面加强长白山区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专项检察监督,大力排查河流排污、企业排烟、土地污染等线索9件。二是开展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专项监督活动。对磨盘湖水源地进行专项重点监督,会同海龙水库管理局,针对水源保护区内是否存在餐饮经营场所、周边有无污染型企业单位、保护区周边防护措施和防洪防汛等基础设施建设情况以及水源地范围内林地保护情况等进行重点调查,排除安全隐患;针对库区内仍有群众垂钓、保护区内陆地区域存在少许遗留建筑垃圾以及库区内工作用船和渔船使用柴油发动机等情况,与水库管理部门开展专题会谈,建立了水源地保护联动机制。三是开展清收还林工作专项监督。针对9个乡镇在2012年至2016年清收还林工作欠账问题开展监督,通过办案督促清收林地3313亩。
(三)建立良性互动机制,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牢固树立“通过诉前程序实现维护公益目的是司法最佳状态”的理念,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的目标。一是建立公益诉讼协作配合机制。同市监察委员会共同签订《关于推进履行公益诉讼职能促进依法行政中加强协助配合若干意见》,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案件通报、联席会议、磋商交流等制度机制,形成监督的整体合力。二是加强对人防工程异地结建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监督。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开展催缴人防工程异地费工作,受理案件线索20件,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制发检察建议20件,全部收到了整改回复,现已收回825.92万元,批建1.54万平方米,完成应收数额的97%。三是监督欠税管理工作。办理欠税追缴类案件19件,其中包含耕地占用税追缴案件12件、企业欠税追缴案件7件,积极推动市税务部门向其上级机关沟通汇报,对欠税企业和个人依法采取税收强制执行措施,征收其欠缴税款和滞纳金,保证国家税收收入。
(四)主动担当作为,积极探索等外领域。秉承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进一步提升公益诉讼检察服务民生、维护公益的水平。开展英烈权益保护工作,受理案件线索2件,立案2件。针对山城镇烈士陵园及海龙镇烈士陵园存在严重破损的情况,向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发出检察建议,目前两处烈士陵园已经得到妥善修复,维护了英烈尊严。严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和讲话精神,抓好疫情防控“源头”,积极办理野生动物保护领域案件,目前已有一件以涉嫌非法狩猎罪起诉至法院。
二、存在的问题
2018年以来,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从无到有、逐步落实,取得了长足发展,看到成效的同时,我们也充分认识到这项工作还存在很多问题:一是跨区域案件办理难度大。公益诉讼案件危害大、范围广,对于跨行政区域检察机关联合办案中司法鉴定费如何分配、案件管辖权所属等问题没有相关法律规定。二是采集证据困难。行政机关正常职责范围内能够做到履职清晰,但对于一些职权范围不明确的工作,在调查收集证据时,行政机关常以非职责范围为由推脱、辩解。三是专业能力还需进一步增强。部分公益诉讼检察人员存在本领恐慌、专业知识不足等问题,以检察公益诉讼护航民营经济发展、保障法治政府建设的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升。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更加自觉地把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置于全市大局中谋划推进,切实履行公共利益代表职责,为推进我市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高质量发展先行示范区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检察保障。一是进一步提升公益诉讼工作整体质效。树立“回头看”及“跟进监督”工作理念,积极与行政执法部门开展建议前磋商,探索推广公开宣告送达和公开听证制度,充分释法说理。对检察建议采纳落实情况跟进监督,确保工作更实、更规范。二是进一步探索建立跨区域协作新模式。探索与周边市县建立协作制度,统筹利用跨区域公益诉讼检察资源,节约司法成本,形成监督合力。三是进一步加强公益诉讼协作配合。加强同行政机关、纪检监察机关、法院、律协、环保组织等机构的联系,形成公益保护的合力。加大公益诉讼宣传力度,以老百姓喜闻乐见的方式讲好公益保护故事,扩大公众的知晓度、参与度。四是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配齐配强人员力量,坚持检察人才职业化培养目标,将岗位练兵和强化业务素能相结合,补齐业务短板,着力提升办案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