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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梅河口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19-05-1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梅河口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9年1月22日在梅河口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上

梅河口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李志刚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8年,我院在市委和上级院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下,在市政府的关心支持和市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品牌创建年”为主题,以司法体制改革为动力,聚焦主责主业,全面从严治检,积极构建检察监督新格局,为推进我市现代化城市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检察保障。

    一、聚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始终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首要政治责任,不断强化“五个突出”,着力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2018年,共批准逮捕“九类犯罪”128人,起诉140人。批捕涉恶犯罪39人,起诉41人,已判决8人。一是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把手”工程,成立领导小组和案件专办组,抽调5名业务骨干组成扫黑除恶工作专班。组织全员学习,不断提升思想认识。召开党组会、领导小组会,定期调度工作进展,破解工作难题。投入80余万元,不断加强扫黑除恶的后勤保障工作。二是强化宣传,深挖案件线索。充分利用门户网站、“两微一端”等各类新闻媒体,着力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浓厚的舆论氛围。先后走进19个乡镇、70余家企业进行宣讲,在全市16个社区布置宣传展板85块,发放宣传单24000余份,宣传手册50000余份,对近年来办理的500余件故意伤害、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案件进行全面核查,移送涉黑涉恶及保护伞案件线索10条。三是引导取证,依法精准打击。建立健全《侦诉衔接意见》《非法证据排除指引》等6项制度机制,加强同公安、法院的协作配合,形成打击合力。充分利用提前介入、补充侦查等监督手段,引导侦查9件,提出补查意见180余条。充分发挥“捕诉一体”优势,依法从快批捕起诉,不断提高打击成效。

二、聚焦检察品牌创建工作,着力服务保障现代化城市建设

    按照省院“品牌创建年”工作要求,我们提出“1+9”品牌创建活动,通过打造品牌引领检察工作。一是立足检察职能,服务扩权强县改革。制定实施了《服务保障梅河口营商环境二十条意见》和《服务“三大攻坚战”工作方案》,重新修订了《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实施意见》。对全市61家民营企业提供“一对一”精准服务,开展“五个一”活动,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在经营管理、法律需求等方面问题36个。投入扶贫资金30余万元,扎实开展“党员集中奉献日”活动,深入贫困户家中,助春耕、送温暖、献爱心、办实事。我院包保的60户贫困户,已脱贫57户。组织开展“做表率、当先锋、争一流”活动,积极参与“五城联创”。二是关爱祖国未来,打造“阳光梅检”品牌。坚持法律约束、道德引导、亲情感化“三位一体”,依法对涉罪未成年人“少捕、慎诉、少监禁”。不批捕率达到33.3%,不起诉率达到48%。从严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捕24人,起诉28人。推进“阳光校园”“法治校园”“平安校园”建设,与市教育局签署检教共建战略合作协议。组织开展检察开放日、新闻发布会、禁毒日宣传、宪法日宣传。班子成员担任法治副校长,走进校园进行普法宣讲11次,受教育学生5000余人。创设“爱心小屋”,为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保护未成年人工作在全省作了经验介绍。三是坚持问题导向,打造“公益梅检”品牌。办理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类案件52件,提起公益诉讼2件。全面加强长白山区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专项检察监督,大力排查河流排污、企业排烟、土地污染等线索,将磨盘湖水源地作为专项监督重点,对上游植被恢复保护、违规排污等问题加大监督力度,派专人6次进入湖区实地查看,抽取水样,查找问题。集中开展秸秆焚烧、小锅炉、人防工程等三个专项活动。与市疾控中心联合对早市、农贸市场、大型超市食品进行采样抽检,纠正问题7个,全力保障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四是突出以人为本,打造“暖心梅检”品牌。出台《文明接待规范》《非工作时间接待来访群众实施办法》,规范接待礼仪,细化接待程序。开通便民公众号,开展远程接访、预约接访,实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工作目标。院领导接待来访群众22人次。对损害老年人、残疾人人身权益的申诉案件优先受理、优先解决。高度重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在全省率先成立律师工作站,通过第三方的角度,积极引导当事人合理表达诉求,努力把社会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我院被授予“全省检察品牌创建十佳单位”称号。

三、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的理念,提升监督质效,促进公正司法。一是做新刑事检察。创新监督方式、拓展监督效果,共批捕各类刑事犯罪350件468人,起诉732件932人。从宽处理轻微犯罪,不批捕95人,不起诉65人。办理立案监督案件21件22人,纠正漏捕9人,纠正漏罪漏犯22人,提出抗诉4人,全程跟踪案件起诉、判决情况,坚决防止和纠正冤假错案。召开逮捕诉讼化听证会,探索审查逮捕诉讼化新模式,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二是做硬职务犯罪检察。组建新的职务犯罪检察部,共受理监委移送案件17件26人,起诉15件24人,已判决8件11人。向市监委移送案件线索8件。探索职检工作新机制,派员到山西吕梁考察学习,出台与监委案件衔接实施细则和办案流程。办理首例监委移送案件经验做法被最高检采用。三是做强民事检察。共受理民事类案件36件,发出检察建议22份。推动监督重心由“权力救济”向“权力问责”转变,加大对裁判结果、虚假诉讼、民事执行和民事审判监督力度。建立公益诉讼联动、线索报备、评估、协查、反馈等5项制度机制,着力打造民生检察品牌。四是做优行政检察。共办理行政类案件69件,发出检察建议69份。强化同行政执法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健全重大行政行为通报、线索移送、调查取证、共同预防等6项制度机制,聚焦民生保障、环保整改、综合治理三大领域,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督促起诉、支持起诉等多元化监督作用,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90万元,通过办理一案,达到治理一片、惠及一方的效果,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五是做活控告申诉检察。坚持“一体四翼”工作格局,深入学习贯彻“枫桥经验”,畅通人民群众表达诉求“绿色通道”。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深入社区、农村开展法律宣传。在全国、全省重大会议期间,认真做好信访维稳工作,确保“五个到位”和“五个不发生”。控申工作连续五届获得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荣誉称号。六是做实刑事执行检察。共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49件,变更强制措施42件。举行羁押必要性审查听证会,以公开促公正。开展“监督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专项活动,严厉打击“牢头狱霸”。办理狱内犯罪案件5件5人。对全市24个乡镇街562名社区矫正人员进行全面排查走访,发纠正违法通知书6份。驻所检察室连续三届被最高检评为“一级检察室”。办理财产执行监督工作在全省作了交流发言。

四、聚焦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促进检察权规范高效运行

    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紧紧围绕提高司法质量、效率、公信力,协同推进各项改革。一是强化政治意识,全力配合监察体制改革。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上级部署,积极支持配合监察体制改革。全面清理涉案款物,突出抓好线索移交,做好13名转隶人员思想教育、资格审核、档案移交等工作,确保思想不散、队伍不乱、工作不断。二是坚持目标导向,积极推进综合配套改革。进一步压实司法责任,完善司法档案和责权清单,对员额制检察官实行严格管理。发挥院领导办案的示范引领作用,入额院领导直接办理复杂、疑难、有影响案件61件。积极探索繁简分流办案机制,切实做到简案快办、繁案精办。做好检察官助理、书记员职务序列改革工作。创新实行“轮岗制”,进一步激发干警活力。三是弘扬“工匠精神”,强化司法规范化意识。严格落实办案责任,推行“三级负责”制,对近三年来的案件认真开展自查、督察,确保每个案件卷宗完整、规范,针对查摆出的4大类35个具体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制定整改方案,细化任务到具体部门,落实责任到具体人员,达到以查促防、以查促改、以查促管的目的。

    五、聚焦建设过硬检察队伍,不断提升检察公信力

始终按照“五个过硬”总要求,全面加强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切实巩固基层基础。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狠抓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继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依托党建活动中心,开展理论宣传、法律精讲、集中研讨等系列学习活动。二是突出司法能力建设,提升队伍专业化水平。实施检察文化建设五年工作方案,投入80万元,筹建图书室、党建活动中心。强化教育培训和岗位练兵,开展庭审观摩、保密知识、机关礼仪等精准化培训200余人次。加大调研工作力度,形成全员开展调研良好氛围,我院被评为“2018年度全省检察机关理论研究工作先进单位”。三是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检要求。抓好《准则》《条例》及各项禁令的落实,扎实开展干部作风大整顿活动。严格落实“两个责任”、“一案双查”,紧盯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建立廉政风险隐患清单,签订责任状,从源头上预防腐败问题的发生。四是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加大检务公开力度。及时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1035份、法律文书836份,公开率达100%。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检察开放日”活动,就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向市人大常委会作了专题汇报,赞成率100%。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我院服务大局成效更加明显,办案质量不断提升,队伍建设全面加强,共有6个集体30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坚强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大力支持和政协民主监督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检察院向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和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检察工作主动服务现代化城市建设的理念和措施需要进一步转变和加强。二是检察职能的发挥与依法治国的要求、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三是检察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队伍整体素能还需进一步提高。对此,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小康的关键之年,也是我市现代化城市建设的决战之年,我们将认真落实市委和上级院的新部署新要求,坚持“强化监督、维护公益、”的工作总基调,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依法履行监督职责,积极打造过硬检察队伍,为四个梅河口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一是以更高的标准服务保障发展大局。立足检察职能,依法支持保护民营企业及企业家合法权益,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助力脱贫攻坚,服务乡村振兴,守护碧水蓝天。二是以更实的举措强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一步强化政治担当,严惩涉黑涉恶犯罪,深挖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积极营造和谐安定的法治环境。三是以更大的力度全面抓好主责主业。认真贯彻实施修改后的《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和《刑事诉讼法》,以服务民生为导向,不断优化“1+9”检察品牌,突出办案重点,打造民生检察,努力当好公共利益的捍卫者和守护者。四是以更强的决心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扎实开展内设机构改革,进一步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不断完善“捕诉一体”办案新机制。五是以更严的标准打造过硬检察队伍。严格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体要求,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司法形象。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一案双查”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司法公正廉洁高效。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市委和上级院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下,在市政府的关心支持和市政协的民主监督下,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目标,立足新起点、奋进新时代、逐梦新征程,为我市现代化城市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检察院工作报告》名词解释

 

1、“五个突出”:一是突出抓好深挖线索;二是突出抓好主动进攻;三是突出抓好依法严惩;四是突出抓好宣传发动;五是突出抓好源头治理。

2、“九类犯罪”:聚众斗殴罪、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开设赌场罪、故意毁坏财物罪。

3、“1+9”品牌创建活动:梅河口市人民检察院在品牌创建过程中被省院充分肯定的创新做法,1即院总品牌(服务扩权强县,检察担当有为),9即9个部委各自的品牌(刑检部“阳光梅检”、职检部“创新梅检”、民行部“公益梅检”、控执部“规范梅检”、检务管理部“暖心梅检”、检务保障部“精细梅检”、政治部“文化梅检”、监察部“清廉梅检”、党总支“党建+梅检”品牌)。

4、“五个一”活动:梅河口市人民检察院在服务企业过程中开展的有效做法即(一封公开信、一次座谈会、一张检企联系卡、一份征求意见函、一次回头看)活动。

5、“一体四翼”工作格局:以司法办案和队伍建设为主体,着重从纠防冤错案件、规范司法行为、深化检务公开、开展反向审视四个基本方面,积极推进刑事申诉检察工作。

6、“五个到位”:矛盾排查到位、调处化解到位、宣传引导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督促检查到位。

7、“五个不发生”:不发生重大政治影响事件、不发生暴力恐怖事件、不发生重大刑事案件、不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不发生公共安全事件。

8、“五个过硬”:指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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