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河口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5年1月15日在梅河口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梅河口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李志刚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4年,我院在市委和上级院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下,在市政府的关心支持和市政协的民主监督下,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坚持发展工作总基调,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检察工作都有新起色,为加快推进我市中等城市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检察保障。
一、坚持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放在平安建设的首位,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等各类刑事犯罪。2014年,共批准逮捕196件220人,提起公诉326件415人,移送上级院起诉22件33人,所办案件均作出有罪判决。一是更加注重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完善重大敏感案件应急指挥机制,依法提前介入、快捕快诉,保证打击犯罪效率、力度和效果,起诉“三类”案件69件83人。围绕开展“人权司法保障建设年”活动,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重视保护犯罪嫌疑人的法定权利,依法保障律师会见、阅卷、调查等执业权利。二是更加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纠纷。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坚持事前抓防范、事中抓处置、事后抓修复,把矛盾化解贯穿于执法办案全过程,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抗,依法不批准逮捕84件100人,不起诉12件21人。三是更加注重发挥在社会管理创新中的法治保障作用。深入学校、社区、农村开展法律宣传20场(次),受教育人数2500余人。加强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教育挽救,推行附条件不起诉、轻罪犯罪记录封存等制度,使10名失足少年重新回归校园。公诉科被评为“全省优秀妇女儿童维权岗”。对全市441名监外执行人员建立台账,定期回访帮教、心理矫正70余人次,不断修复社会关系,全力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坚持惩治与预防职务犯罪并重,全力推进惩防腐败体系建设
在“稳定规模、突出重点、转变方式、确保安全”上下功夫,不断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共立案15件30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10件20人,渎职侵权犯罪案件5件10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7000余万元。一是突出重点,集中力量查办大要案。严肃查办领导干部贪污贿赂、失职渎职案件,加大查办商业贿赂、重大安全事故背后的贪腐案件力度。抽调精干力量,查办了省院交办的长春一汽集团高管周某涉嫌重大受贿案件,收缴赃款物4000余万元,得到了省院的充分肯定。二是注重科技强检,加强侦查“两化”建设。完善涉案信息快速查询机制和侦查一体化办案机制。严格执行办案区使用、同步录音录像规定,增强人权保障意识,确保办案安全。反贪局被省院评为“全省十佳基层反贪局”。三是深入挖潜,实施专项带动战略。积极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涉农惠民、医药卫生、环境资源等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反渎局被省院评为“全省办案工作先进基层院”。四是注重预防,构建社会化“大预防”工作格局。召开了梅河口市预防领导小组及协会成立大会,建立预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和法制讲座13次,开展行贿档案查询42次,积极参与我市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招投标118次,保证国家投资安全。
三、坚持强化法律监督与强化自身监督并重,全力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与侦查机关、审判机关协调配合,构建多元化诉讼监督机制,共同维护司法公正与权威。深化对立案和侦查活动的监督。共办理立案监督案件6件12人,依法追捕3人,追诉5人,抗诉1件。全程跟踪了解案件起诉、判决情况,坚决防止和纠正冤假错案。侦监科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立案监督工作先进基层单位”。深化对民事行政诉讼的监督。认真贯彻落实省院“十大突破工作意见”,进一步补强民事监督短板,共受理民行案件40件,提请抗诉2件,建议提请抗诉7件,发督促履职检察建议25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深化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深入推进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共审查监狱及看守所呈报减刑案件366件,撤销缓刑3人,对4名保外就医人员重新收监。驻看守所检察室被最高检评为“一级检察室”。深化对重点环节、关键岗位的监督。设立案件集中管理机构,启用全国统一的检察业务信息化系统,做到全程控制、动态管理、规范执法。坚持发扬“枫桥经验”,建立“四位一体”的群众诉求表达机制。共受理各类信访案件36件。控申部门被最高检评为“文明接待示范窗口”。
四、坚持打造过硬队伍与夯实基层基础并重,全力提高自身司法水平和公信力
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重大政治责任,持续开展学习活动,做到用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检察工作。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专题教育活动,以整风的精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增强广大党员干部宗旨意识、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切实提升公正执法水平,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执法形象。召开座谈会42次,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切实找准“四风”和执法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对6个方面54个具体问题进行整改,部署开展了5个专项整改活动,认真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作风建设取得明显成效,《检察日报》、《吉林日报》刊载了我院教育实践活动做法。
着力强化队伍建设和自身监督,不断提升执法公信力。一是突出领导班子建设,确保政治过硬。始终保持坚定的政治立场,牢记党的宗旨,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讨论研究决定,使选人用人机制更加规范,科学管理能力进一步提升。二是突出制度执行力建设,确保纪律过硬。利用教育实践活动建章立制环节,强化对制度的梳理,严格按制度管人管事。以落实“两个责任”为核心,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对执法办案人员遵守办案程序、办案纪律、办案安全等规章制度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廉洁从检若干规定及检察干警八小时外禁令,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三是突出队伍能力建设,确保业务过硬。通过开展业务观摩、技能交流、案例研讨、文书评比等活动,强化教育培训和岗位练兵,推动培训由知识型向能力型转变,不断提升干警业务技能。制定舆情应急预案,及时分析研判,提出应对措施。被省院评为“涉检网络舆情工作先进基层单位”。四是突出外部监督,确保作风过硬。始终不渝坚持党的领导,把检察工作置于人大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确保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2014年,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公诉工作情况,及时反馈落实审议意见的措施和成效。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不断深化检务公开,通过梅河检察门户网站、召开座谈会等渠道主动向社会各界通报履行职责情况。
五、坚持发挥检察职能与服务大局并重,全力促进新一轮振兴发展
按照“立足职能、规范服务、务求实效”的工作原则,制定实施了我院服务保障扩权强县改革和服务土地确权两个工作意见,自觉把检察工作融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来谋划和推进。一是积极营造经济发展软环境。主动服务产业园区、新农村、民生事业等建设,继续对6个亿元以上重大项目,13家规模较大民营企业、5个科技创新项目开展专项服务。积极配合党委政府做好辖区涉及重大项目建设的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做到办案维护稳定、执法考虑发展、监督促进和谐。二是积极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组织干警向民营企业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典型案例,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协助企业有效堵塞管理漏洞、防范化解经营法律风险15个,开通企业维权“直通车”,引导企业守法经营、依法办事、靠法维权。中央文献出版社刊载了我院服务民营经济的做法。三是积极搭建检民沟通新平台。扎实开展“三服务”、“双扶(服)”等活动,拓展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平台。开展法律微服直通车活动,为社区提供便民服务。开展“四心”活动助建美丽乡村、开展“三帮五助”活动共建幸福社区,组建农村服务队,为困难农户购置农机具20台,深入村屯帮助群众春播生产。在共建、扶贫、助学等活动中,共捐款捐物10余万元。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我院各项工作齐头并进,多项工作经验被省院推广,共有8个集体和32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坚强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大力支持和政协民主监督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检察院向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和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检察工作主动服务的理念和措施需要进一步转变和加强;二是检察职能的发挥与依法治国的要求、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三是少数干警执法理念和法律监督能力还不够强,队伍整体素质还需进一步提高。对此,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加强和改进。
2015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之年,也是我市扩权强县改革试点的关键之年,我们将继续认真贯彻检察工作,以服务扩权强县改革为重点,以强化队伍建设为保证,以司法体制改革为动力,在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是紧紧围绕全面深化改革,着力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委的改革部署,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立足检察职能,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 全面服务我市新一轮振兴发展,依法稳妥办理改革中的新类型案件,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政务环境和法治环境。二是紧紧围绕平安梅河建设,着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积极参加打黑除恶、打击“两抢一盗”等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影响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深入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新发展社区矫正检察工作,促进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三是紧紧围绕廉洁政治建设,着力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坚决查办大案要案,严肃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完善预防工作机制,开展专项深度预防,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发生。四是紧紧围绕法治梅河建设,着力营造公平正义法治环境。与政法各部门协调配合,围绕依法治市要求和群众反映强烈、严重损害司法公信力的突出问题,强化法律监督,形成责任倒逼机制,切实维护公平正义。五是紧紧围绕过硬队伍建设,着力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坚持以人为本,突出问题导向,强化队伍作风建设和素能建设。围绕依法治国方略要求,稳妥推进检察改革试点工作。坚持“零容忍”态度,扎实推进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狠抓执法规范化建设,落实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坚持从严治检,加强风险防控和监督检查,不断提升检察队伍执行力和软实力。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市委和上级院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下,在市政府的关心支持和市政协的民主监督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围绕市委七届五次全会确定的工作目标,振奋精神,扎实工作,不断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为我市中等城市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检察院工作报告》名词解释
1、“三类”案件:暴力恐怖、涉黑涉毒、两抢一盗等严重刑事犯罪案件。
2、“四位一体”:来信、来访、电话、网络“四位一体”的群众诉求表达机制。
3、“三服务”:服务民营经济、服务科技创新和服务重大项目建设。
4、八字工作总基调:省人民检察院确定围绕八个字推进各项检察工作。
5、“两抢一盗”:抢劫、抢夺、盗窃等三类多发性侵财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