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河口市人民检察院位于梅河口市人民大街999号,2015年1月搬入新楼。
设置8个内设机构,办公室、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综合业务部、政治部。按党章规定设置机关党委。直属机构为司法警察大队。
近年来,我院连续五届被最高检评为“文明接待示范窗口”,连续三届被最高检评为“一级检察室”。被评为“全国老年法律维权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检察机关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示范单位”,“全国检察机关检务保障先进单位”。多次被评为“全省办案工作先进基层单位”。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服务重大项目工作先进单位”。2022年被评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2023年被评为“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工作成绩突出集体”。